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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卫东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现任

法政学院副院长,校学术委员会委员、

学位委员会委员、教学工作委员会委

员。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,获

法学学士,2000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

在职攻读硕士学位,2003年获法学硕

士学位。主要社会兼职:山东省法学

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,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,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兼职律师。

工作以来,先后给本科生主讲过经济法、中国法制史、外国法制史、房地产法等课程,

给研究生主讲过城市规划法、建设法规教程等课程,主讲的房地产法课程2007年被评为

学校精品课程培育对象。曾获得学校优秀指导教师奖二等奖 。 近年来,先后在法学论坛

、山东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,主编和参编《房地产法》、《建筑与招

投标法规教程》等教材和著作近十部。主持和参与全国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、建设部、

山东省软科学等科研项目10余项,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7项。 作为山东省建设系统专家库

人员,十几年来一直在参与全省的监理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、建造工程师以及房地产估

价师等资格师的考前和考后的培训工作。作为律师,擅长建筑、房地产案件的代理业务,

并担任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