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卫东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现任
法政学院副院长,校学术委员会委员、
学位委员会委员、教学工作委员会委
员。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,获
法学学士,2000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
在职攻读硕士学位,2003年获法学硕
士学位。主要社会兼职:山东省法学
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,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,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兼职律师。
工作以来,先后给本科生主讲过经济法、中国法制史、外国法制史、房地产法等课程,
给研究生主讲过城市规划法、建设法规教程等课程,主讲的房地产法课程2007年被评为
学校精品课程培育对象。曾获得学校优秀指导教师奖二等奖 。 近年来,先后在法学论坛
、山东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,主编和参编《房地产法》、《建筑与招
投标法规教程》等教材和著作近十部。主持和参与全国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、建设部、
山东省软科学等科研项目10余项,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7项。 作为山东省建设系统专家库
人员,十几年来一直在参与全省的监理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、建造工程师以及房地产估
价师等资格师的考前和考后的培训工作。作为律师,擅长建筑、房地产案件的代理业务,
并担任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